观点荟萃丨金维刚:应大力促进养老保障“第二支柱”发展
金维刚指出,导致企业年金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年金制度规定由企业自愿建立企业年金,由于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一般不会积极主动建立企业年金;
二是长期以来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较重,如果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的负担,这是许多企业难以承受的;
三是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应当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由于许多企业内部人员构成相当复杂,不少企业的员工流动性也比较大,导致企业不愿建立企业年金;
四是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对于建立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不足;
五是由设立年金的企业对委托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遴选和考核,不仅要求投资管理机构必须保持每年都能实现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的正增长,而且考核周期较短,实行年度考核甚至更短周期的考核制度,并对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排名和末位淘汰,造成投资管理机构不得不实行过于保守的投资策略,导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偏低;等等。
金维刚建议,针对制约企业年金发展滞后问题及其主要因素,应当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战略高度把大力促进企业年金迅速发展作为促进养老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工作重点,加紧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适当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推广建立企业年金的政策措施,并与今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并进一步适当降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相关改革措施统筹协调,争取在“十四五”时期开创企业年金大发展的新局面,为促进养老保障公平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金维刚研究员1993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并获得博士学位,是中组部、人社部授予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评选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理论家人才)、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曾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现兼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全国老龄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健委职业能力建设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 & DIP)国家试点专家组专家、中宣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行业专家,并被国家卫健委主办的《健康报》和《中国卫生》杂志联合评选为“2019年度最受关注医改专家”之一。
金维刚研究员长期从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理论与政策研究,近十年来主持完成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政策研究课题100多项,其中包括主持完成有关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一系列课题研究;主编出版《中国社会保障70 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等专著。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推文编辑:徐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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